• 金瑜案例

    (其中案例为保护隐私,客户名字经过改换)

    刑法经典案例

    1.金律师事务所迈阿密团队代表瑞银财富管理前主管Raoul Weil,成功赢得指其涉嫌与美国富豪合谋利用离岸户口隐瞒逾200亿美元资产一案的判决,Raoul Weil获判无罪释放。Raoul Weil是美国审理过的案件中所涉及的最高级别的瑞士银行家。案件在佛罗里达州审理。本所作为特殊诉讼顾问处理此案,通过对政府证人不留余地的盘问和强有力的结案陈词,成功击败政府起诉。

     

    2.客人是在加拿大的留学生,由于多次违反机车管理法规,检察官不仅要求禁驾,而且有入监狱的可能。捍理律师通过几次前期出庭,跟检察官沟通,解释客人的现状,以及希望毕业以后继续留在加拿大生活的意图。

    结局:经过捍理律师与检察官的持续商议,双方达成一致,客人只需要交一定数额的罚款,并且没有禁驾。

     

    3.客户忘记将打猎用的长枪从汽车后备箱里取出, 当驾车通过美国和加拿大边境线时被边境官员发现而被以“非法持有枪支”起诉。 开庭时捍理律师以“没有持有枪支的主观意识”作为辩护理由。
    结局: 辩护成功, 客户被无罪释放。

     

    4.客户被起诉二级谋杀。 同案被告已经在案发后案件开审之前死亡。 警察用了前后两年时间安排的“犯罪集团卧底行动“, 最终诱使客户承认参与谋杀。 捍理律师在代理此案后对数百盘监听录音进行分析, 认为警察的卧底行为, 特别是诱使客户承认自己有罪的行为违背了客户的宪法权利, 同时检察官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客户参与了杀人。
    结局: 案件正在进行中。

     

    5.客户在路上看到一个性服务广告。 客户按照广告上提供的地址搜寻, 希望能得到服务。 不幸得在同一条街上, 有另一处地址因为字母脱落, 看起来像是广告中的地址。 客户推门进去后发现走错, 但屋主已经报警。 检察院以非法进入房屋起诉客户。 捍理律师以客户没有非法进入房屋的主观动机为无罪辩护理由。
    结局:辩护成功, 客户被无罪释放.

    商业民生法案例

    1.连锁经营人与连锁所有人签订了5年的连锁许可经营合同。 合同中有一个条款规定, 如果经营人和房东延长转租合约, 经营人需要向生意所有人支付5,000元。房东因为不愿提供长期租赁合同而要求经营人对同样的租赁合同每年续签。 所有人因此每年要求经营人额外支付5,000元。

    结局: 捍理律师代理经营人和所有人进行交涉, 最终双方同意终止原来显然不公平的连锁许可经营合同而重新签署相对公平的新合同。

     

    2.客户决定收购一个中国餐馆。 卖方未能在买卖成交之前向买方提交市政府火警审查许可证。

    结局: 捍理律师帮助买方在交接时保留10% 的尾款, 并可以从尾款中直接扣划因为火警审查延误开业而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

     

    3.客户和建筑商签订建筑工程合同。 工程开工后因为种种原因而使得工期一再延误。 期间, 因为对合同条款的不同理解, 建商几次封堵客户公司大门, 影响客户经营和声誉。 捍理律师作为客户律师及时赶到事发现场,联系警察到场, 将封堵大门的工程人员撤离公司并不得回返。 随后向建商发送正式终止合同的通知。 捍理律师建议客户在新建商进入工地之前聘请专家对原工程的工作数量和质量做了详细记录和评估。

    结局: 专家评估报告在双方诉讼中证明建商没有依照建筑工程合同按时, 按量, 按质的完成工程。

     

    4.客户向朋友提供了一笔贷款, 贷款到期后该借款人不知去向。 尽管该借款人可能在加拿大有财产, 但因为无法向借款人送达诉讼起诉状而无法启动诉讼程序。 捍理律师代理客户与借款人的原代理律师和借款人原电子邮件发送邮件, 并通过香港合作单位向借款人原联系地址送达文件。 最后在BC省高等法院取得了“允许以其他方式送达的命令”。

    结局:按照高等法院允许的方式送达文件后, 该案件在高等法院可以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安排开庭。

    行政管理法案例

    1.客户房东按照 <房屋租赁管理法>的规定向租客发出通知, 以租客长期拖欠租赁费为由要求提前终止租赁合同时, 租客拒绝交房并继续使用房屋做生意。

    结局: 捍理律师协助房东在BC省高级法院取得“收房命令“并协助房东由法警陪同强制搬出

     

    2.客户在为企业全职工作8年后被企业解雇。 客户认为解雇是应为她的主管上级对她的种族和性别有歧视。 捍理律师代理客户和企业进行协商并在BC省人权委员会对企业进行了投诉。

    结局: 本案调解解决以企业向客户支付一笔现金而庭外和解。

     

    3.客户为企业服务期间经常被雇主要求加班, 在午餐时间工作, 使用自己的手机接听客户电话。 客户被企业无故辞退后要求企业补偿支付加班费。 捍理律师代理客户后了解该企业多次发生拒绝付加班费并非法解雇雇员的行为。 因此在参加听证会时要求劳动管理部门对企业进行罚款。

    结局: 劳动管理部门要求企业向雇员补发所有加班工资并对企业罚款5000加元。

     

    4.客户全家移民来加拿大时,因为父亲长期离家而没有在移民申请文件上填写父亲的信息。 近年来, 客户和父亲取得了联系并希望申请父亲来加拿大团聚。 但在申请家庭团聚是被拒。 原因是客户在以前申请时没有披露父亲的消息, 并且无法证明该申请人是父亲。 捍理律师通过中国律师和英国律师调查到,父亲过去几十年的在英国滞留以及客户没有披露父亲信息的原因。 捍理律师随后安排父亲在英国和客户在加拿大同时做DNA鉴定。

    结局: 移民局改变拒签决定而允许父亲以家庭团圆移民。